|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的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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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2-04 17:34 文章来源:界首市商务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、办理流程:申请人提交材料,符合条件的,商务办批复同意变更;不符合条件的,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。
二、申报材料:
外商投资企业。将提交以下材料:
l、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名称变更申请报告(原件);
2、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、验资报告复印件;
3、关于名称变更的董事会决议(原件);
4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(原件);
5、修订后的合同、章程(原件);
6、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。
三、收费标准:本项目不收费。
四、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(跨部门10个工作日)。
五、收费依据:无
六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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